真探之一季丽莎是谁饰演的 (马丁女儿玛奇朵就读)

2023-03-18 16:54:01 体育信息 yamadi

《真探之一季》第4集亚历山德拉 达达里奥饰演丽莎·特拉格内蒂。

剧情介绍

科尔和马丁来到监狱审问朵莉的前男友,然而朵莉的前男友却否认马丁所说的话,科尔问他和勒杜之间的事,朵莉的前男友告诉他们关于勒杜的事,朵莉的前男友让他们去找泰龙。科尔和马丁离开监狱,两人决定去找泰龙。

第二天马丁在法庭上陈述自己所见的一切,丽莎从法庭出来就开始指责马丁,马丁没有理会坐着电梯离去。科尔问特丽萨,泰龙的所在地,然而特丽萨也很久没有看见过泰龙。马丁回到家中看见一封信,当马丁看完后就变得很愤怒,立马给丽莎打 *** ,结果丽莎将马丁臭骂了一顿。

夜晚马丁开着车在马路上,边开车还喝着酒,最后马丁来到酒吧,在嘈杂的环境中头开始有些晕,马丁穿过人群找到泰龙,泰龙告诉马丁勒杜在为某个摩托车党制毒。

马丁来到医院找到玛姬,马丁告诉玛姬自己在出轨,然而玛姬对于马丁的事感到作呕,马丁大声的对玛姬说不会让玛姬破坏自己的家庭,这时医院的一个医生出来帮助玛姬。

最后保安来将马丁赶出去,这时科尔来到医院,临走时,马丁对着玛姬说我爱你宝贝儿。科尔带着马丁去酒吧,马丁反而怪罪科尔插入自己的生活。

然而科尔却说这事和自己没有关系,科尔带着马丁去看自己弄到的东西,当马丁看见那些抢时,马丁有些惊讶,科尔告诉马丁自己需要出去几周静静。马丁担心科尔暴露,科尔一直给马丁解释,当马丁问科尔真的要这样做的时候,科尔却说并不确定。

科尔来到警局请假并且告知今晚就走,然后科尔凯斯做准备,科尔一人看着镜子,马丁走进来,却没有打扰,科尔找到玛姬,科尔告诉玛姬孩子是最重要的,科尔想让玛姬放过马丁,然而玛姬话还没有说完,科尔就开车离开。

科尔告诉马丁,玛姬的态度在软化,科尔告诉马丁今晚要见的人很重要,马丁开车守候在见面地的外面,科尔独自走进了酒吧,科尔顺利见到金杰,科尔坐在金杰的身边,开始慢慢取得信任,科尔告诉金杰想要和他合作。

马丁在车上感觉不对,便走进了酒吧,金杰告诉科尔他们的人已经准备好交易,金杰拿出了特别的毒品想要验证科尔是不是会吸毒,科尔拿出了自己准备的毒品给金杰,金杰尝过后,觉的这个毒品真的很纯,科尔告诉他这个东西他那里有的是,最后两人达成协议。

扩展资料

角色介绍

1、拉斯特

路易斯安那州的探员,性格孤僻、沉默寡言,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无法自拔。他嗜酒成瘾,有着神秘的过去,多年前在唯一的女儿过世后与妻子离婚,自此孑然一身。

他拥有极为敏锐强大的观察力、判断力和逻辑推理能力,许多疑难杂案一经他手,便能够被轻松化解。他和马蒂是一对合作多年的搭档。

2、马蒂

路易斯安那州的警探,为人开朗圆滑,在警局的同事圈子里很吃得开。他和拉斯特是一对合作多年的搭档,他也十分钦佩拉斯特的办案能力。尽管他是唯一一个能够受得了拉斯特的人,但两人的合作和友谊却依然产生了间隙和隔阂。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书心得吧。那么你会写读书心得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欢迎阅读与收藏。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1

我看了一本叫《骑鹅旅行记》的书,里面有一个角色,尼尔斯豪格尔森。

尼尔斯 豪格尔森,是个佃农的儿子,直到有一天,他变成了小精灵,动物们的话,他都知道,他骑着鹅,踏上了冒险之旅,鹅飞到了大雁群里 ,领头雁允许鹅到它们这来,鹅和尼尔斯豪格尔森便跟大雁群一起飞走了。

它们飞到一座城市,一位小姑娘收留了它们,过了几天,它们便告别了小姑娘,去别的地方旅行,它们又飞往威曼豪格,碰巧有几只很大的大雁,便热闹起来,它们又回到出发地,男孩便变回了原样,就告别了它们。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热爱动物,热爱自然,用爱心对待周围的一人一事,一草一木。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2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了一次尼尔斯一人在家。发现了小狐仙,开始捉弄她,结果把小狐仙惹急了。被变成了拇指一样大的人,发现家里的大白鹅要和大雁飞走了,跑过去阻止。但人太小,被带上了天空。开始了旅行成为了朋友。半年过去了,但还是个拇指一样大的人。从小狐仙那里知道了只要把身边的大白鹅杀掉,就可以恢复原形。回到家时,他的妈妈要把大白鹅杀掉,但被尼尔斯阻止了。他发现自己变回来了,大白鹅也没死。他以后对身边的动物好好地照顾。

我知道了世界上的一切动植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和人类一样需要被关怀、被爱护。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3

我读了一本好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一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小人儿,然后又跟自己养的雄鹅——莫顿一起飞向了遥远的拉普兰,在路上,他们还结识了一个新伙伴——邓芳,在路上,它们遇到了很多事情,尼尔斯掉进过熊窝,被狐狸追过,也被蛇追过,但他最后变成了正常人。有一次,尼尔斯来到了一个地方,那里的狐狸把羊群弄的快绝种了,于是,尼尔斯想了一个办法,把狐狸除掉了。

我觉得尼尔斯是一个正直、勇敢、助人为乐的人,在生活中我也要向尼尔斯一样助人为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4

今年寒假,学校给我们每位老师发了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算是给我们的新年礼物吧,也借此培养、熏陶我们的童心。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之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的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尼尔斯原本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差生,而且还不喜欢上学。有一次他在家里捉弄了一个小精,结果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一路上他经历了无数危险和苦难,可他没有放弃,坚持到底。在旅行中,他渐渐从旅伴身上学到了他们的优点,逐渐改正了淘气、不爱学习的缺点,培养了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从返家乡时,重新恢复了原来的摸样。尼尔斯之所以能够恢复原样,正是因为他的坚持不懈和努力。

读此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尼尔斯的心情,感受到了尼尔斯的积极上进、永不罢休、勇敢和善良精神,马丁的坚持不懈;果果孝敬父母的精神;阿卡的遇事冷静,还要机智地对付斯密尔这种心胸狭窄的人……在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笔下,把尼尔斯描绘的栩栩如生,使读者身临其境。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凡事只要坚持不懈,终会有成果的!我们的教育工作也是这样,遇到困难与挫折,我们要像尼尔斯那样,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运用智谋与策略,战胜困难。这本书给我很多的启迪,可以让我在今后的教育生涯中受益非浅,让我更深刻地领悟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亲情和友谊。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5

这几天我又读完了一本好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书中描写了尼尔斯被小狐仙施了妖法,变成了大拇指大小的小人,一只家鹅冲向了蓝天,也把尼尔斯带上了蓝天,他们与大雁一起旅行的故事。

旅途中,这拇指大的小人儿,经历了很多奇怪的事情:他和大雁们用车轮战术打败了诡计多端的狐狸;他帮大雕逃出了牢笼,找到妈妈;他跌进狗熊窝,用一根火柴救了自己;他用鸟巢当小船,从猎人枪口下救了绿头鸭……就在这惊心动魄的旅途中,小尼尔斯长大了!

当他又从新变回正常的人后,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周围的一切,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小男孩!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6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思量了许久。它告诉我们:每当我们碰到困难时,都应当像尼尔斯那样试着去寻找解决困难的办法,而不是逃避困难。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描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被变成了小狐仙后,骑着他的公白鹅周游世界。一路上,他碰到了许多的危险,可他却总是那样从容应对。当一只凶猛的大狗熊想要杀掉尼尔斯的时候,他机智地利用几根小火柴而最终使他俩成为了知心朋友。当他遇到他的死敌狐狸时,他也想尽各种办法,最终逃过了一次次的夜晚袭击。最终,在度过了这些重重困难后,他平安地回到了自我的家乡,恢复了人形。

上个星期,田教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描述特殊场景的写作任务。一下课,我们就在班级里开起了“小会”。有些有免作业单的同学高举着他们的免作业单,大声说道:“看,我有免作业单,我能够免做这项作业!”而那些没有免作业单的同学,心早就痒痒了。他们那一双双饿狼般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些免作业单,好像恨不得把那些免作业单都占为己有。

此时,我的手中也紧紧地攥着我的免作业单,而心房中却有两种声音在“争斗”:一个是想要免作业;而另一个却在告诉我,作文不好,就要多练习写作。突然我的脑海里出现了尼尔斯的身影,我内心的第二个声音也最终占了上风。于是,我平静地走倒了自我的座位旁,坐了下来,把免作业单放回笔袋,拿起了笔,稍加思考后,便认真地写起了作业。虽然我最终比那些免做作业的同学多花了时间,但却比他们多了一次练习写作的机会。

我们人人在生活中都会碰到各种困难。只要我们敢于应对这些困难,并不错过每一次勇敢应对困难的好时机,这些困难总有一天会迎刃而解的。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7

暑假里,我读了好多课外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要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了。书上有两个可爱的主人公,一个是被小精灵变成了小精灵的尼尔斯,一个是莫顿,是一只会飞的鹅,莫顿带着尼尔斯跟着大雁飞。没想到家鹅竟神奇地飞上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莱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

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为一个勇敢、帮助别人的好孩子,而且成为动物们的好朋友!

如果有可能,我多么想和善良、活泼、勇敢、调皮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我要像他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人来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8

在家里,我读了瑞典作家拉盖罗夫写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作弄小精灵而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他骑在一只名叫莫顿的家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进行长途旅行。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尼尔斯整长了很多见识,也结交了许多朋友。人生无常,尼尔斯也碰到了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狡猾的狐狸斯密尔就是其中之一。他在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慢慢变得善良、勇敢、聪明、机智了。最后在大雁们的护送下,尼尔斯回到家中,变回了原来模样,成了一个人见人爱,动物见了都喜欢的好孩子。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老鹰高尔果的片段。高尔果生下来没几天,老鹰夫妇就在觅食过程中遇到了意外,回不来了。雁群首领刚好经过,看到了鹰巢里可怜的高尔果。阿卡在撒手不管和养育小鹰两个困难的抉择中毅然选择了后者。

一天天过去了,高尔果把阿卡当成了自己的母亲。而阿卡也给了他母亲一般的爱,帮助他克服野性和傲慢。在学习游泳和飞翔的过程中,高尔果渐渐意识到自己并不是一只小雁。之后发生的事,明确地证明了高尔果是一只老鹰。

后来他离开了阿卡,四处游荡。在一次偶然中,高尔果被猎人捉住了。无巧不成书,在那里碰到了不慎落海的尼尔斯。在尼尔斯的帮助下,高尔果重获自由。看到这里,我心中感慨万千,大雁阿卡对待自己的天敌都如此悉心照料。在班级里同学们并不是天敌,也并不是人不如禽兽,为什么不互相关心呢?尼尔斯这个人物,勾起了我记忆中久久不能抹去的一件事:一次我偶然抓到了一只蜻蜓便把它那轻盈的翅膀用剪刀剪去。现在想想,我可真是残忍啊!

独立这本书之后,我决定要像尼尔斯一样,成为保护动物,与动物做朋友的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9

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世界名著。它是世界上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很值得我们一读。

这本文学名著将真、善、美、勤劳、勇敢、友情、亲情等美好情操融入了精彩动人的故事中。主人公尼尔斯从一个调皮爱捉弄人的坏孩子,经过了奇异的冒险旅行之后,变成了一个有怜悯心、善良的人。这本书还向我们介绍了许多瑞典的风土人情以及一些西方的神话故事,作者在故事中所流露出的爱国情感深深地触动了我。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主人公和动物们相互照顾、相依为命的场景。一天晚上,尼尔斯跟着野鹅群一起露宿在湖中央的冰块上。这时,狐狸斯密莱打起了这群野鹅的主意。虽然野鹅的首领阿卡费尽心思地把睡觉的位置安排在湖中央的一块浮冰上,但斯密莱还是趁虚而入,从一块块浮冰上跳了过去,趁野鹅们还没反应过来,就一口咬住了其中一只野鹅的脖子。尼尔斯看见了,奋不顾身地一把拉住斯密莱的尾巴。斯密莱一惊,放开了野鹅,转而攻击尼尔斯,将他逼到了一棵树顶上。最后,在野鹅群的援救下,尼尔斯才转危为安。

总之,这篇童话写得惟妙惟肖,生动有趣。读着这本书,我似乎也和尼尔斯一起骑着鹅在旅行一样。记得有位作家说,一部经典作品,就是那种“即使每次重读,也能像初读那样带来发现;即使初读,也会像重温那样带来温暖”的书。在我看来,《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正是这样一本好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10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一本好看的书,这本书的书名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十分好看,它主要讲的是男孩尼尔斯的经历,怎样变小、怎样与鹅相处、又怎样回到家等等。这个尼尔斯的经历十分多,让我来给你们讲讲这个男孩儿的经历吧!

尼尔斯是一个调皮的男孩,整天把小动物们搞得鸡飞狗叫。有一天,尼尔斯觉得十分头晕,也就躺在床上睡了一觉。谁知醒来后,他觉得整一个房间被施了魔法似的,走到镜子眼前一看,才发现原来自己变小了。尼尔斯伤心地走出家门口。忽然听见动物们吵起来,原来是在骂尼尔斯。大家高兴地说:“平时这个尼尔斯老是欺负我们,现在,终于有报应了!”尼尔斯当时听了十分很生气,可是忽然反应了过来,为什么他会听得懂动物的语言?尼尔斯慌了,觉得自己根本不是人了。尼尔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想要重新改过自新,可是应该怎么做呢?突然,有一群野鹅在天空飞过,在队伍的最后,飞得最慢的那一只野鹅名叫马丁。尼尔斯看见了,就大声的喊:“请带我一起走,可以吗?”其它的野鹅都听不见,正好,马丁听见了。马丁像箭一样飞过去,又像飞机一样慢慢地停在地面上。“你好,我叫马丁。”马丁愉快地说。尼尔斯把眼泪擦干,结结巴巴地说,“你…好,我叫…尼尔…斯,请你…带我…一起走,可以…吗?”马丁又说,“当然可以,来坐到我背上去吧!”尼尔斯也就坐到马丁的背上去了。

丛尼尔斯家一直飞啊飞,来到了这么远的地方。开始的时候,野鹅们不太喜欢尼尔斯,经过一段时间,不知不觉,野鹅们不再讨厌尼尔斯了。为什么呢?原来,这一段时间内,尼尔斯与马丁经过了许许多多的艰辛,到处帮助别人做好事,松鼠妈妈的'小宝宝弄不见了,尼尔斯帮她找回来了。袋鼠爸爸的套子不见了,又是尼尔斯冒着皑皑白雪辛辛苦苦地找回来的。就凭尼尔斯这一点,打动了野鹅们。,从此,野鹅们不再讨厌尼尔斯了。

原来,野鹅们来到这么远的地方,是有任务的:必须经过遥远的路段,接受艰辛和考验。现在任务完成了,应该要飞回野鹅们遥远的家了。

在尼尔斯的的家,爸爸妈妈着急死了,尼尔斯走了3天了,他的家里人十分担心他,怕他出什么事。爸爸紧张地说:“报警吧,不然,可能尼尔斯会出事的!”妈妈却慢慢平静下来说:“我们再等等吧,反正已经过了3天了,也应该没有什么事!”爸爸结结巴巴地答应了。

过了一天,野鹅们觉得是时候送是时候尼尔斯回家了。于是,野鹅们想用最快的速度的送尼尔斯回家,但又怕速度不够快。于是,野鹅们觉得要用实际行动才能证明,所以,尽自己的力量把尼尔斯回家。而尼尔斯好像不愿意回去似的,马丁劝劝尼尔斯,“回去吧,不然你的爸爸妈妈十分焦急的。”经过马丁的几次劝告,尼尔斯终于肯回去了!

又过了2天,尼尔斯回到家了.爸爸妈妈听见外面有声音,立刻跑出去看了一下,啊,尼尔斯回来了!爸爸激动地抱起尼尔斯,“尼尔斯,你又长高了!”尼尔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于是,他叫了一声,“马丁,再见了!”马丁说道,“再见!”尼尔斯听不清楚马丁在说什么,也就说明他已经变回人了?尼尔斯觉得,不应该在欺负小动物,尼尔斯怕又发生这种事情。从此,尼尔斯一家人每天过着幸福的生活。

通过看《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不但让我知道不能欺负小动物,而且让我知道尼尔斯这样做虽然不对,但是他的勇气、乐于助人的行为使我觉得他是一个好男孩,所以,我要向尼尔斯的优点学习!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11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给孩子的一部童话,这本书生动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小男孩的故事。作者在这本书里介绍了她美丽的祖国瑞典,这本书还曾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呢!据说,在瑞典的两名报社记者坐着单引擎飞机沿着大雁们飞行的路途旧地重游,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主人公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一个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在途中,他听了许多故事传说,冒了不少风险,经受了种种苦难,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在漫长的旅行中,他逐渐改正了调皮捣蛋的缺点,成为了受人们喜爱的少年。

我联想到了我现在的生活。小学和初中的学习环境和要求有很大的不同,对我来说是重要的起点。初中课程多,要求高,在学习过程中,我可能会遇到不少的困难,我要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勇敢面对困难,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克服,认真刻苦学习。同时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我们一定要向尼尔斯那样乐于助人,以全新的自我来面对初中的学习生活。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12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的童话,首次出版于1907年。

在该书中,作者用新颖、灵活的手法,幽默而生动的笔调为孩子们描绘了瑞典一幅幅气象万千的美丽图画,并通过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对瑞典的地理和地貌、动物、植物、文化古迹、内地居民和偏僻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的生活和风俗习惯,进行了真实的记录,融文艺性、知识性、科学性于一体。《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之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尼尔斯不爱学习,一看到书本就会犯困;不爱牧鹅放鸭,会经常捉弄家里饲养的小动物,以至于家禽看到他就会咬他。可是同住一个小村庄里的还有一群小妖精,尼尔斯有一天戏弄了一只小妖精,受到惩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还没等他弄明自是怎么回事,他已经骑在家鹅马丁的脖子上,和一群野鹅飞上了天空。马丁决定和野鹅飞往北方,那是他向往己久的拉普兰。途中尼尔斯发挥人的聪明机智和狡猾的狐狸做斗争,不畏艰险和困难智取乌鸦山的盗贼。尼尔斯和野鹅群一起主持正义,扶危济困,在去往拉普兰的路上,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正是这些经历使尼尔斯从一个顽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名有具有正义感、真诚、智慧、勇敢、善良的小英雄。尼尔斯最终变成善良懂事的小男孩,他变回原形,回到家生活在父母身边,从此也变成一名热爱学习的好学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13

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被深深的吸引住了。

这篇童话故事讲述了有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是一个顽劣调皮的小孩,他还喜欢欺负小动物。有一次,他捉弄一个小精灵,然后,小精灵把他变成了只有拇指大的小人,他感到很伤心。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骑在了家鹅的背上,进行了一次神奇的旅行,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帮助了许许多多的小动物,小动物们也帮助了他,是他最终也回到了自己的家,也使他懂得了要有爱心。

也使我懂得了要勇敢地面对困难与挫折,同时让我懂得了我们要和动物们和睦相处,我们这个世界才会更美好。

如果我也变小了,我也会尽量帮助小动物!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14

这本书以主人公小男孩尼尔斯变成拇指大的小精灵后骑着加入大雁群的家鹅进行了一次南北往返、横跨瑞典的长途旅行为主要资料。以男孩的所见所闻,让这次旅行更加吸引人。

前半本中所写的那个调皮捣蛋,肆意捉弄畜牲的小尼尔斯。当时他连坐下来好好读本书都在想着鬼点子,不尊重父母,对家畜更是虐待重重,典型的坏孩子。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变成了小精灵,动物们都对他责骂不休,没有谁愿意听他的解释,他也总是止不住暴躁的脾气。于是骑上要飞走的大鹅,无意中不得不进入了一场历尽艰辛的长途跋涉。

智取狐狸的故事体现了他的勇敢机智,同时提升了他的胆量,所以成为了很多人读后感必写的片段。可是在我看来,其实真正让他的心灵得到磨练和成长的,是听闻或所见的人间往事。没有了父母的庇护,他要照顾好自我,还要学会照顾他人,才是对他更大的考验。

与其说这次旅行是凶险重重、困难不断的,不如说是一场磨炼意志,接触社会的机会。我相信在这长长的时间长河中,尼尔斯也无数次绝望,感到孤独无助,或是猛然醒悟很多事情的真相。而最让我感动的部分也正是在他到达一个新地方后,听到的一家人的故事……

当时瘟疫也很严重,那一家人陆续失去了生命,只剩姐弟俩和远方的父亲。于是他们便踏上了寻父之路,只为告诉父亲这件事的真相。在这途中弟弟悄悄地离开了人世,姐姐既不哭也不抱怨,并且为弟弟办了一场惊艳全城的葬礼。她又独自一人走了很久,直到遇到久违的父亲,她才能够不那么坚强,才有了一个能够信任和依靠的人,才能重新变回一个孩子。

多么凄美的一个故事啊!一路孤苦伶仃,还要自我努力才能生存。相仿年纪的女孩,却早已褪去了幼稚的心灵,理解了至亲们接连而至的离开,对痛苦甚至都已经麻木了。无依无靠的日子,她也不明白会不会有尽头吧。如此环境之下,却能够坦然应对,经历的一切在我看来都是最不愿意看到的样貌,该是有多么强大的内心才能坚持到最终呢?

最终,男孩带着家鹅回到了他温暖的家,以一个翩翩少年的方式呈此刻头发渐白的父母面前。他变得懂事了,恢复了原先的模样,为此高兴不已。未来的日子里,这段成长的旅行必须是永生难忘,时刻提醒着他也提醒着我要懂得好好爱父母,不要让他们为自 *** 心。同时,要好好珍惜自我所拥有的一切,乐于助人,做一个心中有爱,志存高远的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15

今日,我将妈妈给我买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看完了。这本书让我跟随着尼尔斯一齐进行了一次趣味而又艰辛的旅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尼尔斯。有一天,尼尔斯不在家认真读书,却跑到农场玩耍,因为调皮而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没有巴掌大的小人儿。他爬到矮墙上躺着,看见一只叫莫顿的大雄鹅想要飞起来。于是,尼尔斯立刻从墙上跳到雄鹅的身上央求它不要飞走,可是雄鹅莫顿不听,之后只好带着尼尔斯一齐飞上了天空。就这样,尼尔斯开始了他的冒险之旅。

在接下来的旅程中,尼尔斯和莫顿先后遇见了大雁阿卡、老鹰高尔果、小灰雁邓芬、狐狸斯密尔。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尼尔斯和大雁们的故事。大雁们停在草地上休息,一只狐狸偷偷地钻了出来,一口咬住了一只大雁。尼尔斯立刻勇敢地挺身而出,最终大雁获救了,尼尔斯也赢得了很多朋友。之后,尼尔斯又遇到了无数困难。

最终,尼尔斯被小精灵变了回来,又回到了家。尼尔斯还常常想再次和大雁一齐旅行。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我们不能尼尔斯一开始那样调皮捣蛋,要做一个真诚、勇敢、友爱的人。还要多多历险,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

马丁女儿玛奇朵就读(马丁的女儿叫什么) 第1张

乔治马丁 孩子

《冰龙》是乔治·马丁唯一的一部儿童奇幻小说。并且是在他创作冰火之前就完成的作品,所以想要好好研究一下《冰与火之歌》的战局和时代背景,可以好好读一读《冰龙》。因为大家都知道乔治·马丁在冰火系列中借鉴了很多自己以前作品的元素。。废话不多说啦!直接往下看吧!(以下只粘贴部分试读章节,想要中英文原版的文字资料和带图pdf资料的粉友可以关注我。)

冰 龙

乔治·马丁

阿达拉至爱的季节是冬天,因为每当大地变得寒冷时,冰龙就会到来。

她从来都无法肯定:是寒冷带来了冰龙,还是冰龙带来了寒冷。这个问题不时困扰着她的哥哥乔夫,乔夫年长阿达拉两岁,好奇心永远也得不到满足;但阿达拉对这类事情全不在意,只要寒冷、白雪和冰龙都能够如期来临,她就很快乐了。

她始终都知道它们在何时便可如期而至,这要归功于她的生日。阿达拉是个属于冬天的孩子,她出生时正值最寒冷的大冰冻。每个人都忘不了那场酷寒,即便是住在邻近农场的老劳拉也能记得。老劳拉的老脑筋里装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连其他人出生之前发生的事情她都知道。人们至今还在谈论那场冰冻,阿达拉常听别人提起。

那些人还谈到些别的事情。他们讲,阿达拉的妈妈就是被那次骇人的大冰冻夺去了生命。在妈妈分娩的那个漫漫长夜里,寒冷绕过爸爸燃起的熊熊大火,悄悄溜进来,蹑手蹑脚地钻到了盖着产床的一层层毯子下面。人们说,是寒冷把阿达拉送进了妈妈的子宫,所以她一出生便是周身青紫、触手冰凉,而且此后这些年里,这孩子就再也不曾暖和过。寒冬的手指触摸了阿达拉,在她身体上留下印记,并将她据为己有。

没错,阿达拉一直是个不合群的孩子。这小姑娘非常严肃,极少愿意同别的孩子一起玩耍。她很漂亮,人们都这样说,但那是一种奇特而又冷漠的美:皮肤苍白,头发金黄,一对大大的蓝眼睛澄澈纯净。她也会℡☎联系:笑,但难得一见。没人看到过她哭泣。有一次,还是五岁的时候,她踩到了藏在雪堆下的一块木板,那上面嵌着根钉子,一直扎透了她的小脚,即使这样阿达拉也是不哭不叫。她从钉板上拔出脚来,一步步走回家,在雪地上留下一串血迹。而到家后她也只是说了一句:“爸爸,我受伤了。”寻常孩子童年中的恼怒、脾气和眼泪都不属于她。

就连家人也觉得阿达拉的确与众不同。爸爸身形魁梧,好似一头粗鲁的大熊,是个很少与旁人打交道的彪形莽汉。但每当乔夫用各种问题来纠缠时,爸爸却总能开颜一笑。阿达拉的姐姐泰芮,也总是赢得他的拥抱和大笑。那女孩满脸雀斑,经常不害臊地同本地的男孩子打情骂俏。偶尔爸爸也会抱抱阿达拉,尤其是在醉酒的时候,在漫长的冬季里他喝醉的次数要频繁些。然而他对阿达拉的拥抱却没有伴着℡☎联系:笑,他只是用臂膀搂住女儿,将她小小的身体紧紧拥在身前。他的劲儿可真大啊,这时他的胸腔中总会发出深深的呜咽,一面大颗大颗的泪滴还会从红红的脸膛上滑落下来。所有的夏天里他都从来没有抱过阿达拉,在这个季节他太忙了。

除阿达拉之外,每个人在夏天里都很忙。乔夫跟着爸爸在田地里工作,他总是没完没了地问这问那,学习一个农夫必须知道的每件事情。不干活的时候他会同伙伴们一起跑到河边去探险。泰芮则要操持家务准备饭菜,同时每当十字路口旁的旅店到了旺季,她还要在那里干点活。旅店老板的女儿是她的朋友。她每次回来总是吃吃地笑着,带回一肚子从旅客、士兵和国王信使那里听来的传言和新闻。对泰芮和乔夫来说,夏天是最美好的季节,而他们都太忙了,谁也无法顾及阿达拉。

他们的爸爸是所有人中最忙的一个,每天都有一千件事要他去做,可做完之后会发现还有一千件在等着他。从黎明到黄昏,爸爸一直在工作。夏天,他的肌肉变得又硬又瘦,每天晚上从田里回来都是一身臭汗,但他总是℡☎联系:笑着走进家门。吃过晚饭,他会和乔夫坐在一起,讲讲故事,回答乔夫的提问,或是教给泰芮一些 *** 去解决她做饭时遇到的难题,要不就去旅店那里逛逛。一点没错,他是个属于夏天的男人。

在夏天他从不喝酒,只是在他弟弟来访的时候才偶尔来杯葡萄酒庆贺一下。

这是泰芮和乔夫钟爱夏季的另外一个原因。每当夏天来临,大地一片葱绿,灼热的天气里四处迸射着生命的活力。只有在夏天,哈尔叔叔——爸爸的弟弟,才会来拜望他们。哈尔是一名为国王效力的飞龙骑士,他身材细高,长着一副贵族的面孔。飞龙抵挡不住寒冷,所以一旦冬天到来,哈尔和他麾下的飞行骑兵便要飞到南方去。但每个夏天他都会回来,国王军队那身绿金两色的制服让他显得光彩照人。他路过这里是要赶赴位于阿达拉家西部和北部的战场。在阿达拉的一生中,战争始终接连不断。

每次哈尔向北方进发的时候,他都要带来礼物:来自王国都市的玩具、水晶、黄金珠宝,还有糖果,而且总是有一瓶昂贵的葡萄酒,和哥哥一起分享。他会咧开嘴对着泰芮嬉笑,用殷勤的恭维让她满脸通红;而他那些关于战争、城堡和飞龙的故事则让乔夫大饱耳福。至于阿达拉,他总是试图用礼物、玩笑和拥抱来逗引小姑娘发出会心一笑,但难得成功。

尽管哈尔如此温厚和善,仍然难以讨得阿达拉的欢心——因为只要哈尔一到这儿来,就意味着冬天还远着呢。

此外还有一件事。那是一个夜晚,当时阿达拉只有四岁。爸爸和叔叔以为她已经睡着了,可她偶然听到了他们饮酒时的谈话。“这是个阴郁的小家伙,”哈尔说道,“你应当对她更慈爱一些,约翰。你不能把所发生的事情都看作是她的错。”

“我不可以吗?”爸爸答道,他的话音充满酒意,“是啊,我希望自己不去怪她,但这很难。她长得很像贝丝,可没有一点贝丝的温情。你知道的,冬天就藏在她身体里。每当我一碰她,都能感到彻骨的寒冷。而且我忘不了,就是因为她,贝丝才死掉了。”

“你对她太冷淡。你可不像爱其他两个那样爱她。”

阿达拉仍然记得当时爸爸是如何笑了起来。“不爱她?唉,哈尔,几个孩子里我更爱的就是她了,我那小小的冬孩子。可她从来没有爱来回报。对于她来说,我根本算不上什么,还有你,以及我们中的任何人,对于她都无足轻重。她就是这样一个冷漠的小姑娘。”说着,他的泪水流了下来。尽管那时还是夏天,而且哈尔还在身边,可爸爸还是哭了。阿达拉躺在床上,一边倾听一边盼着哈尔能够快些飞走。她还不能完全理解自己所听到的这些话,那时还不能,但她记住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明白了这些话的意思。

阿达拉不哭:不仅在四岁的年纪听到这些话没有哭,即使到了六岁,当她最终懂得其中的含义时,还是没哭。哈尔在几天之后离开了,三十头巨大的飞龙在夏日的晴空中排成豪迈壮观的编队。当这支骑兵队从头顶飞过时,乔夫和泰芮激动地朝哈尔叔叔挥手致意,可阿达拉只是在那儿看着,两只小手垂在身旁动也不动。

以后的几个夏天,哈尔仍旧来看望他们,但无论他为阿达拉带来什么,都再不能让她露出半点笑容。

阿达拉的笑都被秘密地藏了起来,她积攒的℡☎联系:笑只留待冬日来临时才绽放出来。她简直等不及自己的生日,还有随之而来的寒冷。因为,只要冬天一到,她就成了个非同一般的孩子。

在她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了这件事,那时她还在雪中同别的孩子一起玩耍。寒冷并不像对乔夫、泰芮和他们的伙伴那样让她感到丝毫不快。每当别的孩子耐不住严寒,为了寻找暖和的地方而纷纷逃走,或是跑到老劳拉家去喝老人为孩子们准备的滚热的青菜汤时,阿达拉却要在外面独自待上几个小时。她会在田野里偏僻的角落中寻到一片秘密的空地。每个冬天她的秘密场地都各不相同。在那里,她会建起一座高高的莹白的城堡,两只 *** 的小手在合适的位置上拍拍打打,将积雪塑成一尊尊尖塔和城垛,样子就像哈尔经常讲到的都市中国王的那些城堡。然后她就从树木低垂的枝条上折下一条条冰柱,把它们用作塔尖、房子的尖顶和哨岗,排列在她的城堡各处。每当冬天快要结束,总会有一段短暂的冰雪消融期,但马上又突然冰冻,这样一夜之间,她的雪城堡便成了个冰世界,坚硬,牢固,就像她想象中的真城堡一样。每个冬天她都一直在建筑着自己的城堡,但没人知道。可是,春天总要来的,冰雪又开始消融,但之后再没有了冰冻。结果,堡垒和城墙都融化掉了,而阿达拉又开始默数着日子,直到下一个生日的到来。

她的冬季城堡极少有空着的时候。每年初次霜冻时,冰蜥蜴们都蠕动着从洞穴中爬出来,田野里满是它们小小的蓝色身躯。小东西们四处飞窜,在雪地上疾掠而过时很难发觉它们的身体与地面有任何接触。所有的孩子都爱和冰蜥蜴一起玩,但还有些孩子既笨拙又狠心,他们总要把那些轻脆易碎的小身体一折两段,就像玩弄从房顶上垂下的冰挂那样将冰蜥蜴夹在手指中折断。即使是乔夫,这个在做这类事情时总是充满关爱的孩子,有时出于好奇,将冰蜥蜴握在手中仔细审视的时间太长,小生物也会被手掌的热量灼伤、融化,最终死掉。

阿达拉的两只手冰冷而又轻柔,这样她就能够把冰蜥蜴捧在手中而不伤害到它们,无论多长时间都行。这可让乔夫气得噘起了嘴巴,还招来了他一连串恼怒的问题。有时,她会躺在冰冷潮湿的雪地上,让冰蜥蜴爬遍全身,每当它们从脸上飞快地跑过,那些小脚轻轻的触碰会让她快乐无比。有时,她会把冰蜥蜴藏在头发里,带着它们去忙自己手头的活计,即使那样,她也会倍加小心不把它们带进屋里,不然炉火的热量会要了它们的命。每次家里吃过饭,她都要收起剩饭,带到建造中的城堡所在的秘密空地上,将食物撒喂给它们吃。所以,她树立起的座座城堡每个冬天都会挤满“国王”和“大臣”:有从树林里溜出来的长着毛皮的小兽,有覆盖着白色羽衣的冬鸟,还有成千上万只的冰蜥蜴,扭来扭去,奋力争斗,一个个都浑身冰冷,行动敏捷,吃得肥肥胖胖。与这些年家里豢养的任何宠物相比,阿达拉还是更喜欢冰蜥蜴。

但冰龙才是她的更爱。

她不记得自己之一次看到冰龙是什么时候了。看来那个时刻已经永远成为了她生命中的一部分。那仿佛是深冬里惊鸿一瞥似的幻影,冰龙沉静的蓝色双翼在寒冷的天宇中横掠而过。冰龙非常罕见,即便在那些日子里也是这样。每当发现它时,小孩子们都会伸手指点,充满好奇,老年人则低声咕哝着摇摇头罢了。冰龙光临这个国度,预示着这年冬天会极为漫长和酷寒。人们说,阿达拉降生的那个夜晚,就有一只冰龙从月面上飞过。而且自从它被人们看到之后,每一年冬天,冰龙都会出现,而且冰龙来临后的冬天将变得非常糟糕,春季也会来得更晚一些。因此人们燃起大火,纷纷祈祷,希望冰龙能够不再出现。阿达拉对此十分担心。

但人们的努力不起作用,每年冰龙都会回来。阿达拉知道,冰龙是为她而来。

冰龙身躯巨大,比哈尔和战友们骑乘的绿色战龙还要大上一半。阿达拉曾听过一些传说,讲到野生的龙比高山还要大,但她从未亲眼目睹。毫无疑问,哈尔的飞龙已经够大了,是一匹马的五倍大小,但和冰龙相比,战龙就显得渺小,而且相貌丑陋。

冰龙如水晶般洁白剔透,那绝白的光影既硬且冷,几乎呈现为蓝色。它身上覆盖着一层白霜,因而每当移动身体,它的皮肤都会由于皲裂而噼啪作响,就像冰雪的硬壳在人的靴子下面发出的声音,这时晶莹的冰霜碎片便从它的身体上纷纷落下。

它的眼睛清澈幽深,但冰冷至极。

它的翅膀宽阔巨大,像蝙蝠的双翼,整个是半透明的淡蓝色。当这只巨兽在空中盘旋,兜着播散寒冰的圈子飞行时,阿达拉能够透过它的巨翅看到天上的云朵,还能时常看到月亮和星辰。

它的牙齿是根根冰柱,在它深蓝色的大嘴里白森森地排成三列,有如一枝枝长度各异参差不齐的长矛。

每当冰龙扇动双翼,便鼓起阵阵冷风,直搅得雪花飞旋,周天寒彻,整个世界都要瑟缩着打起寒战。冬天的严寒中,有时候一扇门会被一阵凛冽的疾风吹开,房主人便要跑过去闩上,一面说道:“肯定有一条冰龙刚飞过去。”

还有,当冰龙张开它那只巨口呼气的时候,里面喷出来的并不是火焰,它可不会像那些小飞龙那样喷出燃烧着硫磺的恶臭。

冰龙呼出的是——寒冷。

它一呼气便会结出冰来,温暖全都逃之夭夭,火焰也会摇曳闪烁,向寒冷做出临终忏悔之后便悄然熄灭。树木被全身冻住,酷寒一直深入到它们缓缓生长的心髓秘处,它们的肢体则变得酥脆易碎,由于承受不住自身的重量而断裂跌落。动物们的身体变得青紫,悲嗥着死去,眼睛暴凸出来,皮肤上结成一层白霜。

冰龙向世界呼出的是死亡:死亡、寂静和——寒冷。但阿达拉不怕。她是个属于冬天的孩子,冰龙是她的秘密。

有一千次,她看到冰龙在空中飞翔。四岁时,她在地面上见到了冰龙。

那时,她正在外面建造自己的雪城堡,冰龙来了,降落在这片白雪覆盖的原野上,就在她的身旁。所有的冰蜥蜴都四散奔逃,但阿达拉只是静静地站着。冰龙看着她,只听到它悠长的心跳声,心跳了十下,然后冰龙又向天空飞去了。冰龙扇动翅膀腾身而起时,寒风在她身旁尖啸,一直透过她的身体,但阿达拉却感到一种莫名的狂喜。

特斯拉modely开门方式是什么

特斯拉modely的开门方式:1、从车外开门:用大拇指推门把手的较宽部分。把手向用户转动,拉动把手或拉车门边缘可打开车门,开启后把手会自动缩回。2、从车内打开开门:从车内打开车门时,可按下位于车门内把手顶部的按钮并将车门推开。

隐藏式的门把手以虽然炫酷,但是感觉并不算方便。猜想特斯拉以及特斯拉车主可能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当别人上车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开门”,这就已经达到他们的目的了。

从里面开门的方式与传统汽车的门把手不同,同样满足了特斯拉以及车主“让乘客不知道如何从车里出去的”目的所有回答海贝贝0811特斯拉车门把手智能感应,手靠近车门把手后会自动弹出车门把手,即可拉开车门。以下是关于特斯拉的具体说明:

1.背景:特斯拉公司是美国一家产销电动车的公司,由马丁艾伯哈德工程师于2003年7月1日成立,总部设在美国加州的硅谷地带。

2.发展历史:特斯拉最初的创业团队主要来自硅谷,用IT理念来造汽车,而不是以底特律为代表的传统汽车厂商思路。因此,特斯拉造电动车,常常被看做是一个硅谷小子大战底特律巨头的故事。。

(图/文/摄: 问答叫兽) 问界M5 传祺GS8 AION V 玛奇朵DHT PHEV 拿铁DHT 高合HiPhi X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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